注册合伙企业有哪些条件
注册合伙企业的条件: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需符合公司法律的相关规定;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之间需签订合作协议,并报工商局备案;有自己的企业名称;财务人员合伙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注册时,需提供财务人员身份信息等。注册合伙企业有哪些条件的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第十条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